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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禁燃”成效显著 市民主动上缴烟花爆竹

时间:2022-02-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朱善勇 - 小 + 大

1月31日(除夕)至今,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强化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打击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巡查管控力度,加大对非法燃放烟化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车3612余台次,出动警力11352人次,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66起,处罚410人,罚款344人,罚款金额共计51200元;查处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起,行政拘留6人;劝阻制止燃放5468起,批评教育5927人,收缴烟花爆竹3725箱(件)。

哈尔滨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相关要求,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全面加强社区及路面巡逻查处力度,将警力分布到街巷及居民小区,开展定人、定岗式巡控,及时发现、查处违规燃放人员。全局辖区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民警对商场、市场、日杂商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查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各分局在“警车巡起来,警灯亮起来”的基础上,还积极发动社区、物业、志愿者及环卫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加大巡逻范围和频次,对各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及时查处,及时劝阻。

2月1日19时许,南岗分局王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在王岗镇绥化西路与南兴街交叉路口处,违法行为人何某龙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场对其处以罚款处罚。

17时50分,道里分局巡防大队民警在丽江路贝肯山一期成功劝阻一名正要燃放鞭炮的群众。经过批评教育,该人认识到错误,并填写了保证书。

全市公安机关上下齐动,共同发力,积极宣传和倡导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新理念。民警将哈尔滨市公安局印发的《致广大群众一封信》等禁燃禁放宣传材料分发至辖区经营者手中,宣讲有关法规政策,劝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严格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同时,民警还充分利用商超区域人流密集、人员流动大优势,组织发动商超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禁燃禁放宣传材料,形成禁放区域内商家不卖、群众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知晓率和禁燃禁放意识。

哈尔滨市公安局还积极拍摄制作了《禁燃禁放 孩子们有话说》《安全防范记心间 平平安安过大年》等多条公益短视频,全媒体对外发布,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并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保护冰城的生活环境;同时,组织各分、县(市)局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辖区企业、商铺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视频,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媒体积极转发,广大市民朋友也纷纷将视频转发到朋友圈、微信群,号召亲戚朋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哈尔滨市公安局充分发挥“平安哈尔滨”微信公众号信息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的优势,及时报道公安机关开展非法烟花爆竹整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以及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等。

由于哈尔滨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禁放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获得越来越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纷纷上交自己购买或者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形成了人人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群众赵先生来到平房分局,在上交完烟花爆竹后说道:“交到你们手里,我也放心了,想好好过个年,没必要非得放鞭炮。”民警对赵先生的做法给予了表扬。(朱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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