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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让恶意举报者付出沉重代价

时间:2019-01-07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叶建军故意不实举报,对交警部门执法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叶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杨新建意图通过不实举报打击报复他人,实现个人目的,杨新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不仅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恶意举报者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是大快人心!

  背后“打黑枪”,皆是为了一己之私:有的是为了拉人“下水”,自己上位;有的是为了打击报复;有的是为了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妄图“搅浑水”……这些诬告者居心叵测,为诬告做足了“功课”,摸清了各种举报“门路”,要么拿一些以偏概全、添油加醋的伪证据,要么干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将白的描成黑的,将好人说成坏人,实在是心术不正、手段卑劣。

  恶意举报行为对被诬告者造成的伤害最直接。被诬告者在得到澄清前难免被人指指点点,纵使身正不怕影子斜,也难免不自在、堵得慌。如果放任恶意举报、乱告诬告不管,更会对政治生态造成重度污染,使清者难以自清且心灰意冷,令浊者浑水摸鱼并暗中得意。告状信满天飞,“花上八毛钱,折腾你一年”,必然会对有担当、敢作为的干部造成影响和干扰——除了工作之外还要拿出大量精力防备“暗箭”“冷枪”,久而久之,冲劲十足的干部就会变得畏首畏尾,凡事都不敢得罪人,甚至转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若干部有了这样的心态,何谈深化改革?何谈敢于斗争?何谈追梦圆梦?因此,对恶意举报、乱告诬告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否则后患无穷。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与恶意举报、乱告诬告等乱象作坚决斗争,用真枪真刀为干净干事、一心为公的干部扫清障碍、撑腰鼓劲,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此次新疆通报恶意举报典型案例,给了恶意举报者当头一棒,释放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必然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一言以蔽之,为好干部撑腰,就是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因此,不仅要为好人及时澄清正名,更要发挥纪律法律惩恶的作用,让居心叵测者、暗放冷箭者“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李许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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