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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律师》封印被投诉,谁该来举证?

时间:2019-12-30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眼下,电视剧《精英律师》正在热播,引起了不少观众对法律知识、法律精神的兴趣与讨论。

  该剧第十六集,权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顾婕向该所律师透露有位女孩投诉受到执行合伙人封印的侮辱,并以此逼封印辞职。对此,罗槟认为封印突然被投诉很蹊跷,而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就要被逼辞职,这对封印不公平。但是何赛和其他一些律师对封印被投诉之事则宁可信其有。由于剧情的前期铺垫,即使在不知道未来剧情发展的情况下,普通观众则宁愿相信封印是一个正面角色,被投诉一事很可能是被诬陷。

  那么,在真相没有查清之前,我们应该认为封印有没有做过那件被投诉的事情呢?

  如果是在强奸案等刑事诉讼领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里我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无罪推定的精神,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一,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人民法院是唯一有定罪权与量刑权的机关;第二,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三,人民法院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法判决,即必须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查明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判决,并正式宣判。也就是说,在法院尚未判决一个人有罪时,我们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一个人有罪,投诉的女孩不能,顾婕不能,我们也不能。

  那么,封印有没有责任证明自己无罪呢?《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那么,如果证据不足,怎么办?如果案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到了审判阶段,根据刑诉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封印没有责任证明自己无罪,如果检察机关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其有罪,则就应该被认定为无罪。

  如果不是在刑事诉讼领域,而是在民事侵权领域呢?比如说,那个女孩告封印侵犯其人身权利,应该由谁来证明?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如果那个女孩告封印侵犯其人身权利,就要提供证据证明封印侵犯了其人身权利,而不是由封印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如果女孩证明不了封印侵权,那其就应该承担败诉的风险。

  所以,无论是在刑事诉讼领域还是在民事诉讼领域,封印都没有证明自己无罪或者没有侵权的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罪或者其侵权,那么,我们就应当认为封印无罪、没有侵权。

  但是,电视剧的剧情是,顾婕向该所律师透露有位女孩投诉受到执行合伙人封印侮辱。这里的“投诉”,既不是刑事诉讼,也不是民事诉讼,封印不会因此获罪或是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却让封印的同事、下属抱着“宁肯信其有”的态度对其人品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将影响其在选举律所执行合伙人中的选票,甚至会被逼辞职。

  作为《精英律师》的观众,当看到自己心目中的正面人物封印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就要被逼辞职时,可以拿“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谁主张谁举证”等法律原则来为其鸣不平。但是,作为现实生活中的普通人,不知道我们是否真正思考过,如果我们也是封印的下属、同事,甚至竞争对手,是否也会以无罪推定的精神来对待他?我们是否从内心真正做到了“疑罪从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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